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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移动餐饮售卖车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1-06-15 15:15:27    文字:【】【】【

2021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移动餐饮售卖车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移动餐饮售卖车经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2号楼6层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6日09:30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07421Z-01-01-D13

项目名称:2021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移动餐饮售卖车经营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无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为了促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更好地满足市民生活需求,根据《关于利用移动餐饮售卖车完善便民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情况,在招标人指定的14个点位提供便民移动餐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项目地点: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域,具体包括(1)荣华街道9个点位:联通大厦门口、同仁医院、地盛西路北工大软件园、大族广场、可口可乐东门、京东方宿舍、和利时集团对面、泰豪智能大厦西北门、北京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

2)博兴街道5个点位:青年公寓北门西侧、康龙化成南门东侧、金风科技西门、大族企业湾东门、好景国际西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服务经营时段:6:00-9:30(早餐时段)、11:30-13:30(午餐时段)、17:30-20:00(晚餐时段)。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由中标供应商向街道提出备案申请,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到期可重新备案,但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餐饮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满足招标人相关考核标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品牌连锁企业,近3年应在《北京市商务局连锁企业名录》的范围之内;

3.2投标人应自行配备移动餐饮售卖车。车辆应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范围内,且符合北京市地方环保标准和城市管理规定的新能源车,并在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3.3投标人要求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备必要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等能力,无经营方面不良信用记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616日至20210622,每天900时至1130 时,1300时至1600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2号楼6层前台。

售价:人民币RMB 5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该费用。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2)《北京市商务局连锁企业名录》截图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706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2号楼6层前台。 

 

五、开标

时间:20210706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2号楼6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2.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刊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9248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

联系方式:杨佳  010-87162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76

联系方式:刘欣    13693121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欣

电话:13693121319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盖章)

20210611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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