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成都市某队食堂改造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12-18 17:54:55    文字:【】【】【

成都市某队食堂改造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某队食堂改造

项目编号:2024-JWSCYI-G3005

二、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

成交人代码:9151000020228219XN

报价总价:478273.00元

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三、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网站上发布。

四、其他公示内容:

2024年12月16日10时30分,采购人委托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了该项目的谈判评审工作。共有3家供应商提交了响应文件,分别是:四川汉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众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3家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根据评审小组评审情况,最终谈判结果为:

第一名: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报价478273.00元;

第二名:四川众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483066.97元;

第三名:四川汉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报价483273.60元;

经评审专家一致确认: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为预成交供应商,并挂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3日,供应商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质疑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中标/成交金额100万(不含)以下按照(货物1.5%,服务1.5%,工程1.0%)计算;中标/成交金额100-500万(不含)按照(货物1.1%,服务0.8%,工程0.7%)计算;中标/成交金额500-1000万(不含)按照(货物0.8%,服务0.455%,工程0.55%)计算;中标/成交金额1000-5000万按照(货物0.5%,服务0.25%,工程0.35%)计算。在上述基础上按照下浮20%执行,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5%,若单个项目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则按照5000元收取。金额:5000.0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某队

地址:成都市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28-6802203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胡先生

办公电话:028-85317372

   箱:1654514998@qq.com

   址: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1单元904号

脚注信息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0905862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