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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泽景园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09-14 17:36:11    文字:【】【】【

丽泽景园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丽泽景园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景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

1、项目概况

1.1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丽泽景园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1.2 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景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1.3 建设规模:约924.48平方米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本项目工程的合同估算价:85万元

1.5 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景园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本工程对丽泽景园小区进行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及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使其满足业主方的使用功能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B本),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投资额不少于80万元的改造工程类似业绩;

(4)投标人近五年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4.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15日9时30分至2023年9月19日16时00分

4.1.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1.3 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审核:

(1)网上获取:将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cht_176@163.com,待审核通过后,将告知招标文件费支付方式并下发招标文件。

(2)现场获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46幢三层301、302、303房间(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院内6号楼3层)前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3)若采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提前一天下午16:00时前联系招标代理经办人。

4.1.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采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须现金支付)。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时00分

(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景园14号楼1层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景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景园小区14号楼

联系人:安主任

联系电话: 010-83831971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46幢三层301、302、303房间(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院内6号楼3层)

联系人:崔赫天

联系电话:17611457199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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